Monday, December 26, 2011

description

單眼皮眼頭淚溝的圓弧。皮膚的質感,量詞為形容音樂的細滑「顆粒」。額前瀏海自髮根垂落至髮尾的弧線。嘴唇皮膚的厚度跟形狀的比例。人中的俐落起伏。鼻頭和腮邊的弧度。眼鏡膠質的圓角。耳朵往前的幅度。頭髮的濕度。脖子和肩頭圓潤的線條。手掌的厚度和指甲的闊度。手腕和小腿的曲線。背影的重量。髮腳與頸脖後的隱密。身上布料的經緯。嘴角上揚的光澤。

我獨坐房間裡,命記憶畫一個你,就在我眼前,在這城中,在這個冬夜裡。

比空郵更快的望梅止渴。

Thursday, October 13, 2011

地洞

我家的月餅還未吃完呢,可是都快萬聖節了,超可怕的,他說。(嚼嚼嚼)今年的哈囉喂廣告依然是請羅蘭姐壓軸呢,聽說因為太嚇人而被投訴了——不過你應該已經在網上看到了吧,他說。另外我家的那兩隻龜啊,開始學會了抓人囉,上個星期我才被抓出了一道adidas logo來,痛到呢,他說。(嚼嚼)然後我們一起去吃過蒸包點的那家店已經不在了,那些受不了幾乎沒有氧氣的自修室的冬天晚上,我們吃過那些熱騰騰的菜肉包啊,超好吃的,他說。(嚼嚼嚼)啊對了我的frozen yogurt集點卡還差一點就集滿了,可以換一杯中杯的froyo,我在想要不要約誰陪我一起去,(嚼嚼)因為我從來沒試過一個人坐在店裡吃froyo,應該會好尷尬吧,他說。那次我們坐在店裡的落地玻璃前分吃一杯froyo時還被外面路過的師弟們看見了呢,不過應該不會傳出什麼奇怪的傳聞來吧,只是一杯froyo吧,他說。(嚼嚼嚼,嚼嚼嚼)倒是你去留學以後我好像更少花錢了,應該是因為我幾乎都沒有再去逛街買衣服了,也沒有去唱過K,也沒有…(嚼嚼)…沒有別人會半夜三更叫我落樓一起吃宵夜,他說。(嚼嚼嚼)不知道啊,只得自己一個去逛街,總是一點購物慾都沒有,他說。(嚼嚼嚼)我有試過約其他人去購物,可是……不知道呢,可能是因為我太習慣你那麼習慣我的喜好,衣服的色調、價格、質感、剪裁,他們以為我喜歡的,永遠偏差那麼一點,然後我就會想,如果是你,你就會知道吧,他說。(嚼嚼嚼,嚼嚼嚼)而且我還沒能因為想講「我喜歡的那種氣味的止汗劑停產了」之類的雞毛蒜皮廢話而打電話給他們,那種話一向都是只在和你煲電話粥時或一起坐巴士時或一起逛街時講的啊,那甚至無聊得不能當成和不太熟的大學同學碰面時的寒喧內容、家常得連sendemail給你也覺得不環保,可是我就是想要講啊,老是想要跟誰講,我都快要去挖個地洞然後講給它聽了,他說。怎麼形容呢,就像是後面的牙縫裡卡了蔥的感覺吧,他說。(嚼嚼)喔對了,我的另一隻智慧齒剛長到一半,如果另一半長不出來或是因為擦牙擦不到而蛀掉的話還是得要拔,所以現在我擦牙擦得超仔細的呢,他說。我還因此而開始嚼香口膠了呢,他說。(嚼嚼嚼)原來最沒薄荷味的香口膠是西柚味呢,他說。(嚼嚼嚼)


還有就是,我想念你,他說。(嚼—嚼—嚼—嚼—嚼)


(取出香口膠)(把香口膠黏在磚牆的縫裡)(上樓)(進屋)(開始專心寫功課)


(然後牆上的香口膠們日漸硬化,把自言自語都凝固在牆裡。即使來自別的城市的風吹過,也沒有吹出泄密的笛聲。)


(嚼嚼嚼嚼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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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September 27, 2011

然後分別疼痛。

怎麼感覺自己的手腕愈來愈細了,細得開始出現明顯的側面;用拇指抵住內側、食指中指張開抵住外側,用力一扳,彷彿可以把手腕折斷,像春天微微受潮的威化餅般。

而且不時疼痛。右手跟左手的性格似乎不一樣,因此痛症也明顯有別:右手比較外向(是因為握手的慣例嗎?)、也比較陽剛(是因為他比較外向嗎?),因此常常出像像勞損的疼痛,幾乎能透過疼痛勾勒肌肉的所在。當手腕、前臂、上臂、手肘、後肩、手指一起抗議,我就只得停止書寫、用右肩揹書包、使用只需(也只會)用右手打字的中文輸入法、吃飯或造手作,任由漲痛的臂笨重的垂在椅側、用左手翻開大本的硬皮書閱讀,直至右手的激動慢慢靜止。

而左手的疼痛比較細微,但和右手的一樣確鑿。她明明比右手更常提重物(因為我老是偏心常要當主角的右手),卻沒有因此而變得強壯及不敏感;每次夜裡我躺下想念誰,胸腔裡開始輕輕的刺痛時,左手就像通了電般呼應心悸,由中指和無名指開始,延至手腕中央那兩條明顯的筋,至前臂中央,至左胸深處,幼細的,但明顯的,彷彿左手就是和遠方被想念的人連結的天線,由心到手再由手到心。緊密的。敏銳的。不需要信物的。

有時候我會想,如果我的左手如此多愁善感、而不像右手那樣粗魯輕浮,也許她會寫出不錯的詩句吧,只是她拒絕嘗試。她只是一直在陪著我的心臟疼痛,任由右手繼續寫下一堆言不由衷的功課和爛文章;鄰居喋喋不休,她一直沉默。

然後分別疼痛。

Saturday, September 17, 2011

信仰——給公龜母龜

*
我對公龜說,我們所處的地面是沒有盡頭的,不然怎麼每當我們沿著世界的邊界走,我們一直走一直走總可以一直走下去,而不會被另一條邊界擋住去路呢?而即使圓形的天離我們那麼近,我們都是無法爬上去觸碰祂的,一來比我們高得多的垂直的地面滑溜得無法承受我們的重量,二來,因為我們低微得沒有資格觸碰諸神藏匿的天空。可是公龜對這種事一點興趣都沒有,他只在乎潮漲以後水產是否豐收、肉質是鮮嫩還是冷硬;也是的,解開世界之謎這種填不飽肚子也幫助不了排泄的事,他這種膚淺冷血的生物又怎會在乎?

我很希望我能找到方法把理論記錄下來,好讓我能在日照時重溫、修訂自己的想法,把一直以來只能用腦袋牢牢記住的念頭統統攤在面前好好梳理一次。不過就算我的爪趾能在地面上刮出痕跡來又如何?理論無法讓世界變得更平穩或讓公龜少跟我搶水產吃;而且我又該跟誰訴說我所理解的世界之謎,庸俗的公龜還是我不曾和公龜合生的孩子?地面上只有我們兩個而已,而諸神亦不見得會傾聽低賤的我的話語;只要我堅拒繁殖,就不會有在乎我刮下來的理論的我以外的誰存在。最終只會是末日。又有誰會在乎。

可是我還是無法停下思索。公龜選擇吃飽了就把眼睛鼻孔都縮回熟悉的體內埋著是他的事,我一定要彎起頸來觀察上方圓形的天:潮汐的變更時間,我都記起來了嗎?日照的長短變化呢?跟水溫和水質的變化有關嗎?我深信在這之中隱藏著能解釋世界現狀的神聖真理,和永恆不變的、主宰一切的定律,如果我能從看似隨機的自然現象中看出一套規律來,也許我就能更了解這世界,以及掌控我們命運的諸神,到底以怎樣的邏輯推動潮汐、衍生水產、消除疾病、伸縮日照並降下突發的、具啟示性的異像。也許知道了就能改變世界或自己的命運,也許知道了就只得絕望或失望;可是在知道全部的真理以前,我決不歇息。

水產出產的間距呢?神明顯現時水面上的聲音和氣味呢?我必須看出其中的規律;除此以外,我又如何能探見諸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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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喂細佬,輪到你負責餵龜喎。」
(妖,麻鬼煩,你咁得閒你唔去餵?係要等人開電腦先叫人去餵龜嘅。)

22:45
「喂,記得餵龜啊。」
(妖,餵遲少少會死嘅,麻Q煩……)

06:45
(襯家姐未起身,快啲餵番啲龜先。超,唔餵一晚咪又係生勾勾,係兜水無換臭咗啲啫,駛乜咁緊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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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16

Monday, August 15, 2011

賣可憐的女孩

version I
走開啦,扮好心的大叔。其他八卦的路人也給我滾開。我不要你們穿暖了的大衣,陌生人的體溫沾在我的皮膚上也算是性騷擾的一種,低調但極度嘔心的一種;也別給我熱湯,誰知道你們在裡面摻了什麼啊。走開。全都給我走開。我不要你們過來。

火柴,別碰我的火柴,我才不是那種藉賣火柴為名行乞的卑賤貧民,哪有貧民會在街上燒自己的生財工具?我劃火柴只是為了讓自己在黑夜中更顯眼而已。哼。我才不需要你們可憐我。不是你們。你們都沒用。你們以為只要當個好心的撒馬利亞人,就可以讓我不再傷心嗎?你們實在太自以為是了。退後啊。你們如此包圍著我,他就算路過也只會看見一大堆好事者的屁股的。給我退開。讓我可以被他看見。

別問我誰是那個他,他是誰根本與你無關,你就回到你的軌跡裡歡渡聖誕吧。我對他的感情是只屬於我的,只有他才需要知道;要是你們的多管閒事害他找不著我,我會詛咒你和你的整個家族。我已經如此委屈地冒著大雪跑到街上來,把火爐和棉襖和熱可可都扔下了,難道我得因為你們而把我的委屈和可憐都留給牆角觀賞?不,我得讓他看見,看見我到底吃了多少苦,而這些苦楚這些委屈在我身上留下了多少的傷痛——而這一切都是因他而起。

不,不要抓住我的手腕,那些刀疤不是給你們看的,放手啊。我割開自己的身體、讓它流血、留疤,都是我的決定,我要不經意地讓他看見它們,讓他意識到我因為他沒有自覺的舉動而受到了多大的打擊,痛苦得只能以自手腕放血來遏止。連我現在躺在街上的位置我都仔細計劃過:這不是他平常會光顧的咖啡廳門外、可是它的櫥窗裡充滿了關愛和暖意,這樣的背景正好突顯了他在我身上造成的匱乏;他將在前往他最愛的糕餅店的路上遇見倒在路邊的我,我沒有刻意攔路也沒有在等他,我只是在寒冬的晚上買了一籃子火柴、因為忘了穿外套而恰好在他的視線範圍裡倒下了、讓他偶然遇見,他會為我心疼並發現他對我的忽略和欠缺關心,我要把罪名和內疚感都像彩帶一起掛到他身上把他纏住,然後它們將化成帶尖刺的藤蔓把他刺傷,他將被罪惡感一直纏繞著、再也無法忽略我的存在,他會逐一想起我以前對他的各種表白與暗示,他會後悔為什麼當初他會輕易爽約、害我空歡喜一場,他會想起他對我撒過的、而我總假裝沒有識破的每一個謊言。他會後悔,非常的後悔,然後他會企圖尋求我的原諒,但那時已經太遲了。他會抱著把我迫死的罪名渡過餘生。

這是我的復仇。

喂,警察,誰准你搬走我的屍體?我得留在這裡,直至那個負心的男人發現我為止。喂,把我放下!除非那邊的記者答應我他會把我的死訊刊登在他會讀到的報紙裡,不然我決不離開這裡。聽到了沒?




version II
就算我如此張揚,你還是不會看過來嗎。

我早就知道你不會看通的,那些借詩句與歌詞暗喻的、我心上如刀割般的痛楚。你看,我又得借助「刀割」這種老套的比喻來讓你看見我那隱形的情感,因為我比誰都清楚知道你和其他男孩一樣愚鈍,無法從女孩的言語和表情裡讀到她半掩埋在心裡的情感。在msn裡再對你作任何的暗示也不會有用,面對你讀不通的表情符號,你只會傳我一個「?」,期望我會把自己的隱喻拆穿:真的,連如此精確地被簡化成圖像的情緒,你也看不懂嗎?你也無法感受嗎?

連Blog裡若有所指的每一個段落、轉載自youtube的每首慘情歌MV(我甚至只選你常聽的那幾位歌手的歌,生怕陌生的措詞或歌聲會讓你失去興趣)、一條又一條惹來眾人關心的facebook status,也無法引起你的注意嗎?也是的,被你關注的那幾百個微博每天如洪水一樣洗刷你的神經,終於令你無法再好好的定睛看我、解讀出我努力向你傳遞的不快了吧。也是的。也是的。我不過是那洪水裡可以隨時被忽略的一滴連形狀面目都沒有的污水罷了。

可是我不甘心。我真的不甘願。我以為只要一直吞聲忍氣、一直原諒你對我的不重視和不負責任,只要我一直愛你就已經足夠了,但原來我在乎。我很在意。我在意得開始暴飲暴食然後不太低調地扣喉,我和看起來很放蕩的男生擁抱、把長髮剪成醜惡的亂毛、再把手腕用力割破;我上載一大堆空酒罐的相片、談及自己身體上的各種痛楚與惡疾、在自我介紹的職業一欄填上「毒梟」,只要能讓你駐足三十秒看清楚我的近況、甚至查查yahoo字典看看「梟」是什麼意思,怎樣的手段都可以。 可是你還是沒有看過來。

於是我開始在現實世界裡迫你看見我,既然網上世界的噪音太多,你的視野又總把我的演出排除在外。我開始在你會經過的咖啡廳外假裝借賣火柴之名行乞,就算過了冬至也決不穿厚重的大衣,生怕過肘的衣袖會把我腕上的傷痕掩蓋;我會趕跑所有自以為是好撒馬利亞人的路人,把他們塞給我的紙鈔點火燃盡,脫掉他們強加於我身上的大衣推開他們端來的熱湯,他們的重視與協助我都不在乎,我要的是你發現我、停步並注視著我,只看著我一個,只有我一個。那時,你終於會看得見,你在我身上做成的傷害了吧。

可是你還是沒有看過來。連我以在街頭倒斃的姿態高調地攔路,你也不會停下來、看我一眼嗎?難道我真的不重要得連屍體也不值得你注目兩秒嗎?

我想哭。

Friday, August 5, 2011

睡美人

王子總算穿過了茂密的荊棘、走進沉睡了上百年的城堡中,順利找到了公主所在的寢室。接下去,只要親吻睡美人的雙唇,詛咒就會被解除、公主和城堡裡的所有人都會醒來,而王子將會因為拯救了荊棘城堡而得到整個王國和十五歲的美麗公主作新娘——可是。

王子起了疑心。把他撫養成人的奶媽來自公主的國家,奶媽說,小心喔,我們國家的女人啊,都很會化妝喔。幸好那裡日短夜長,不然啊,丈夫們在月圓的晚上和妻子親熱時不小心張開了眼睛,很可能會心臟病發,或是絕子絕孫喔。唷,真慘呢,她說,幸好你奶媽我啊,可是真材實料的喔,眉毛啊眼睫毛啊胸部啊,都是真的喔,王子你當然知道囉。王子只懂尷尬地笑,可是他不敢不繼續追問下去:那我該怎樣認清女性面容的真假呢?

他不得不追問,因為睡公主在倒下以前應該沒有卸妝的空檔;要是她卸妝後的真面目相當醜陋,他應該也不能悔婚吧。魔女的預言說過把她喚醒的王子將娶她為妻,要是他企圖背離預言而行,公主應該會抬起那害她沉睡了上百年的紡錘、狠狠地刺穿他的心臟吧。唉啊啊。如果他在喚醒公主以前就退縮、把她讓給下一個能穿過荊棘叢的王子,他應該還能全身而退吧……?

睡美人一直靜靜地躺在垂著輕紗的床上(真的,到底是誰在她昏倒以後把她抬到床上來的呢?),王子走近細看,她的容顏實在美麗無比,粉嫩紅潤的面頰、纖長濃密的睫毛和柔和精緻的幼眉,他看著那潤澤誘人的雙唇,實在不敢想像這張完美的臉下可能是千年樹妖般的面容。如果她真的那般醜陋,他能忍耐著與她一起共渡餘生嗎?不,他實在不敢現在就把詛咒解除;他必須先找出真相,再決定他應該拔足逃亡還是留下來與公主完婚。趁公主還被困在無法擺脫的深眠裡,他必須看見她真實的模樣。

他把奶媽交給他的眼部專用卸妝油搖勻,沾在卸妝棉上,再輕輕撩起睡美人垂在臉上的髮絲。雖然這樣很不禮貌,可是對不起了,女士。原諒我擅自掀起你的面紗、窺視你裸露的肌膚了。他口中唸唸有詞,即使沒有人在聽:經文或懺悔其實多是唸給唸誦者自己聽的。




又一個年輕男子死在荊棘城堡的詛咒之下了。眾多年輕人為了得到公主和整個王國而前來挑戰,只是從來不曾有人成功,也不曾有人活著離開。聽說那些成功走進了寢室、但在親吻公主以前不知怎的被城堡殺死了的男子,左邊面頰上都有一個清晰的掌印(像是被非禮的女士留在色狼臉上的那種掌印),而他們手裡都拿著一片棉絮,彷彿那是臨終前用來拭淚的手帕,或是其他集體的信物。

當然,沒有人能證實這樣的傳說。睡美人依然美麗地睡在垂著輕紗的床上,等待勇敢的王子出現、把她吻醒:她是美麗的,所以男人繼續前來。他們繼續前來。

Monday, July 11, 2011

不能變胖啊 --給renee(不,我們一起變胖吧XDD)


從糖果屋回來以後,妹妹就再也不讓自己吃飽,儘管她和哥哥把那死去的巫婆留在糖果屋裡的金銀珠寶都帶回家以後,父母就在社工面前承諾不會再讓孩子挨餓、或是試著把他們丟在深山裡了。那對懦弱的父母為了得到孩子的原諒,每天都從各地找來山珍海味、甜品零食、泛著油花的肥美煙肉瑞士製的朱古力糖巧廚煎至七成熟的細嫩牛腰肉,哥哥嘴裡塞滿了食物時總會咧嘴傻笑,眼裡亮晶晶的是奢侈的油光而不是活潑的靈魂。妹妹覺得,哥哥大概早已把靈魂和著蘋果批及芝士醬汁一起嚼爛吞掉了。然後變成大便排掉了。

那隻大肥豬就算能忘了貪吃是牧師所說的七宗罪之一,也不該忘掉自己還能活著的原因,就是面對一整幢糖果屋中的各種甜食仍能保持身型纖瘦,好讓巫婆不提早把他煮熟而留他活命啊。噢,不對,後來哥哥也忍不住吃了許多巫婆送進獄中的炸雞和薯條,只是他還懂得在巫婆來檢查時把骨頭當作手指遞出,好讓巫婆摸過後以為他仍骨瘦如柴。真是的。那時哥哥已經開始變胖、胖得巫婆的眼力再差也快要發現真相了,要不是我趕緊在她要燒灶煮哥哥時把她殺死,他現在還能安坐在餐桌前暴飲暴食嗎?

而我呢,可是確確實實的靠著壓抑食欲,才能在巫婆手中活下來的啊,妹妹想。她以此為傲。要不是我苦苦忍著不向媽媽要求獲分配更多麵包和甜酒,我們當初會那麼快被嫌浪費糧食而被扔到森林裡嗎?而你這隻不懂得尊重食物的豬,居然還毫不在乎地把珍貴的麵包撕碎並隨地亂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我要把你從巫婆手中救回來!妹妹氣憤地想,可是她不曾對誰說過。她只是暗暗下定決心不要讓自己吃太飽或是變胖:她才活了短短十幾年,可是她已經看穿了她生命裡的不幸都是由貪食引起。饑荒、被糖果引誘、專門把孩子養肥並吃掉的變態罪犯——如果她繼續讓自己如沒腦袋的哥哥一樣肆無忌憚地放開肚皮地吃,接下來的生命裡,她還要遇上多少災禍?更多的食人魔?冠心病?還是再次被人遺棄、等待餓死?

父母奉上的一切美食,妹妹都婉拒了:留給哥哥和我摯愛的雙親吧,她總會這樣說。然後她會回到自己的房間裡,吃最瘦的雞胸肉、粗麥麵包,喝白開水和少量的荳漿;她還留著兩年前從糖果屋逃出來時所穿的牛仔褲,要是哪天她無法把褲頭扣上,她就得絕食並外出跑步,直至她能輕鬆地把褲子穿好,才敢回去吃她的低熱量餐單。她跑步時總會經過灣仔的天橋,望見與天橋並排的California fitness裡眾多纖瘦的男女在跑步機上拼命讓自己變得更瘦時,她都會加緊腳步,一直往前衝:要逃過命運中的劫難,就得像那些要從熱帶的食人族手中逃脫的男女一樣一直保持自制,一刻也不能慢下來。也不能胖起來。她繼續飛奔,決不回頭。

Sunday, July 10, 2011

灰姑娘姊姊們的腳


灰姑娘的大姊從露台看見王子的馬車往自己的家駛來時,急忙想辦法把自己腳上的傷痕隱藏起來。她是知道的:遊戲規則是,要穿著美麗的玻璃鞋走到紅地毯的彼端,才能成為皇妃。可是,透明的鞋子又如何能容得下她那醜陋的腳跟?不,不,這無關鞋子的呎吋——真正的女人遇上喜愛的鞋子,不管是小一吋或是大一號也能穿好,這是她母親從小對她的教訓。看見美麗的腳,男人的性慾就來了,那時你就能征服他了,她的母親如是說。大姊相信她的母親:這種年代,帶著兩個拖油瓶的平民婦人居然能勾引城內的富翁,還能說服他把他的親女兒當傭人用,這樣的女人能不厲害嗎?

可是這些年來,她腳上一直替換的各式性感鞋子,在她的腳跟上咬出了一道又一道的破皮、水泡和損傷,連鄰村的巫醫也無法把它們消除。那些鞋子都不是為了讓她舒適地搔首弄姿而作的,它們從被穿上的一刻就開始噬咬她的腳跟:她每走一步,那些製鞋的牛皮羊仔皮蛇皮松鼠皮就勒緊她的腳踝,用後跟的邊沿在她的腳踝上磨出一道血痕,標示皮革和皮膚接觸的界線。她在鞋子裡偷偷穿襪子、在腳踝貼膏布、在鞋跟後沿內側貼上鞋匠為她特製的軟墊,鞋跟總是依舊鋒利,一下一下地割著她的腳跟、像囚犯一日復一日地刮著牆上的石灰,記錄她穿過多少雙鞋、那些鞋子長得多高。那樣的痛楚大概與用鈍刀劃開腳跟無異,可是她只得若無其事地繼續走下去——神可以有休息日,但高跟鞋不可以,她的母親如是說。

她和王子在舞會上共舞時一直忍著腳跟上的劇痛,專心地向王子拋媚眼、偷偷把寫了住址再沾了香水的手帕塞在他懷裡,王子問她怎麼眼眶紅紅的,便說那是因為王子主動邀她共舞,讓她感動得忍不住含淚。她盡力用乳房和裙擺擋住王子的視線、不讓他看見自己腳跟上滲著血的傷口和標示著年齡的陳舊傷痕——那種暗啞的疤,到底要經過多少年的來回磨擦和沉澱才能生成?灰姑娘今年才十六歲、大姊於是訛稱自己只得二十歲;要是王子發現她其實已經二十六歲,他還會駕著馬車來找她嗎?不,她不可以露出馬腳,不可以讓腳跟上的傷痕宣告自己比王子還要年長的事實,她要美艷地穿上那雙晶瑩的玻璃鞋、牽著王子的手步入城堡中的新房——



最終,只有真正年輕貌美的灰姑娘,帶著她那雙因為不曾穿過美麗鞋子而得以保持完好無瑕的細白腳掌,踏上了王子的馬車。大姊站在門前看著馬車遠去,腳跟被削去的地方不住地流血、惹來了蒼蠅,但不管是旁邊二姊那因切走了長滿雞眼並變形外翻的腳趾而染滿地毯的血污、或是她們母親那雙被割得面目全非的腳也不曾讓牠停下。漆黑的城中每個以為皇家馬車正朝她家門慢慢駛來的仕女,腳上新添的刀傷都流著不輕易止住的鮮血,難道蒼蠅們還沒有資格揀飲擇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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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我實在不太會畫手腳……)


Friday, July 1, 2011

文藝面油紙:再別康橋下的油田

(原刊於香港中學生文藝月刊第四期)


受害者:《再別康橋》徐志摩


難得拿著文藝面油紙,可以把洋溢出書頁的濫情(或對我無效的抒情)都吸出來,才發現能感動自己的作品都有著完美的膚質、媲美化妝品廣告中的少女;拿著不懷好意的武器,卻沒幾篇文章可以讓我狠狠地擦下去,自己也膽小,不敢隨便向前輩的作品下手。只好先請油性皮膚的《再別康橋》來,讓我在面油紙上種幾朵油花吧!


濫情指數:十個菠蘿油!

中四時讀《再別康橋》,已是不必背誦課文的年代,可是班上每個人都會背「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詩句的普及度跟多啦A夢主題曲歌詞相若:整體記不起來,但首兩句總是琅琅上口。而我與同學常踏中的陷阱是,詩的首段之後兩句並不是「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而是「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把這兩組詩句並置,其實不難看出前者比後者更有收結的意味,後者牽引讀者的視線由高舉的手至天上的雲,前者則是由向下揮動的衣袖至依舊在天邊的那片雲,主角往前走出畫面外,鏡頭定格在天上,fade out,不是很合理嗎?


當然,這是我在發現自己把詩句背錯了以後的「馬後炮」,惱羞成怒,只得給它十個菠蘿油的「濫情指數」:詩句的尾段才是被人傳誦的部份,而且尾段和首段如此相似,也難怪我會記錯啊?


手下無情指數:五個指甲鉗

而且,如此琅琅上口的兩句「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在我會考時已被濫用至讓我難受的程度。中五畢業時全級同學合作印製畢業紀念冊,精美印刷的封面下是奢侈的牛油紙內頁,封面內頁用豪華的燙金燙上「正如我輕輕的來…」而封底內頁則是「輕輕的我走了…」,彷彿自比離開了劍橋的徐志摩、要跟他一樣踏著多愁善感的腳步離開校園——抒情失效的結果實在油膩,必需狠狠的洗刷,「手下無情指數」直達五個指甲鉗!


刀下留人指數:五把牛油刀

可是我也不得不給《再別康橋》五把牛油刀的「刀下留人指數」:雖說畢業紀念冊內的燙金詩句相當油膩,可是我也曾在寫作班的功課裡引用這兩句油膩的詩句,而且無視《再別康橋》告別的對象是康橋、並非特定的人物,拿它來懷念已過世的太公,結果寫作班導師董啟章把我功課裡的那兩句詩圈起來、直說用得不好。我在說同學的抒情方式油膩以前,自己也不曾把自身的油膩洗淨,只得以「寫功課時我該是剛在課上讀過《再別康橋》才會這樣」來為自己開脫。


算吧,刀下留人,拿著牛油刀把油脂都割開,往後我的寫作也變得清爽多了。面油紙吸著吸著還是拍回自己的臉上,算是膽小也算是自知之明:以上的濫情,根本就不關徐志摩的事嘛……


Saturday, June 25, 2011

海味街

騙人的,一切都是騙人的,人魚公主一邊哭著,一邊赤足往海皮跑去。她為其捨棄自己王國的所謂王子,原來從頭到尾都只是她的想象:他在海邊的堡壘只是個舊區裡的小單位,裡面沒有傭人、優雅的陳設或珍稀的珠寶,只有一尊用紅燈和香供奉著的大鬍子神像,滿牆髒黑的霉斑以及有點褪色的床單。那裡甚至沒有電梯,得靠人魚公主那剛長成的脆弱雙腿一步一步的爬樓梯上樓:她用那象徵王族血統的魚尾換來的,就是在陸地上一個平凡男子的家裡當個師奶的餘生嗎?


本來這一切都不要緊,她和男子之間有愛就行了,可是那男子對於得到了雙腿的她比還是人魚的她實在冷淡太多;男子身上總帶著海水味和魚族的腥氣,公主以為他只是過份熱愛游泳、累得沒心思談情,直到某天早上她尾隨男子離家,才發現他工作的處所在海邊販售海味的街上——公主看見他熟練地抓撫以紙箱盛載的乾燥小蝦,掂量各種從貝殼裡挖出晾乾的鮑魚和海螺,親昵地拍打店主的肩膀並討論攤在路邊的死蠔和海參還要曬多久才會乾透;他甚至邊讚嘆著用紅絲帶綁起的鯊魚鰭,邊隨手拿起一枚曬得金黃乾硬的帶子用牙咬碎——曾經在海床打鬧生事的海星像被吊死的海盜般掛在他眼前,公主終於看清了她的情人是一個以販售她國子民屍身維生的男子。她哭著逃往海皮,連鞋子掉落了也不回頭撿拾:一切都是騙人的,對他來說她只是罕有的海產,當她褪去了魚尾換來了雙腿,她便失去了一切的價值。她縱身跳過岸邊的欄杆,再沒有鰓的胸膛裡急速填滿海水,屍體下沉化成泡沫上升,觸及海面時爆破的聲音,被路過電車的叮叮聲徹底蓋過。


白雪公主其實相當喜歡逛海味街,雖然她的青春期在深山裡渡過,連海的概念也不曾有過。嫁到了上環以後,海味街便成為了她散步的處所:不懷好意的母后在白雪公主和王子的婚禮前夕被殺、讓她能再次安心地走在陽光下,於是她每天都得到街上散散步,補足年輕時被奪去的美好時光。


以前在山裡時她被小矮人禁止踏出小木屋,一切採收山中果物的工作都由他們代辦,而女性最原始的工作模式就是收集東西(gathering) ,白雪公主只好在木屋各處收集小矮人們亂丟的襪子來舒緩自己想要採集什麼的沖動。現在她自由了,和她深愛的王子結了婚、在和平的社區裡買了房子當上了師奶,還是不時有種想要採收果物的衝動;城市裡的果樹不多,她只得以錢幣和店家來換取山貨、聊以消解那種幾近本能的渴望。城市的好處就是收集果物變得非常容易:渾圓的羅漢果只要一個厚錢幣就換到一個,山中難得一見的靈芝人參按大小分類排列,連各種鳥蛋、花果、藥草和鹿角,也全年無休風雨不改地擺在店裡等待她一一收集。她有時會買十幾種不同的豆子煮成一大鍋甜粥,有時買些上好的燕窩和冰糖一起燉成清澈美味的補品——這東西啊,害小矮人們從懸崖上摔死了六個,第七個小矮人負傷把幾絲沾了血的燕窩帶到白雪公主的婚禮現場,還未來得及告訴王子要到哪裡尋找他同伴的屍體,就倒斃在簇新的紅地毯上面了。


所以白雪公主更加喜歡海味街:她不必知道有多少人為了這些果物而死,也不必知道她餵到王子嘴裡的燕窩是否在燕子吃過小矮人的腐肉以後才能築起,只要拿著王子贈予的錢幣到海味街上散散步,就能輕鬆收集到想要的一切。嗯,城市真好呢,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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