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2, 2009

樂天的故事

樂天他和我在一起快三年了。可是他本來不是為了我而買的。

中四那年聖誕節,學校說在崇拜那天可以帶一份包好的小禮物和聖誕卡回校,送給孤兒院的小朋友。我路過中環籣桂坊下面的萬寧時忽然想起這件事,便從店裡放毛公仔的貨架最上層,取下了最後一頭熊。熊很便宜,只$16.9;回家寫好了聖誕卡,用布包起來,第二天就帶回學校了。

崇拜後是悠長的聖誕假期;假期過後回校,發現課室裡還有一份禮物。

熊沒有被送出去,那我就收養了他。本來他是「代課同學」,一有人病倒沒上學,他就戴上"be right back"的襟章坐在那人的桌上;後來成了樂天小熊,住在5E,為許多人帶來了歡樂,現在退休了,全職代我睡覺。

我想熊就是有這樣的力量。本來我決定買一頭熊而不是買糖或是零食,是想收到禮物的人可以當他是朋友,可以抱著他笑,抱著他哭,也就不會寂寞了。我決定買他以前還特別檢查了他夠不夠胖讓小孩舒舒服服地抱著呢:給人送一頭熊就像是給他帶來一位伴侶,必須認真選擇。

可是最終抱著他哭的人是我。不再寂寞的人也是我。我以為我要讓誰快樂,可是最快樂的人是我。我很慶幸那一天我有想起要送禮物給別人:學校的崇拜多的是,募捐禮物的機會很多,可是那次是最特別的。我感恩。

聖誕節快來了,大家也來spread the love吧:阮今天提議大家今年都買熊在崇拜時送出,如果可以那就真是太好了。就算不是熊、不是孤兒院、不是禮物,也來告訴身邊的人你有多重視他吧。Angela見我早上喝可樂時扁著嘴說「我唔想你咁早死啊」時,真的有點感動呢。這樣很好。

1 comment:

spy said...

「全職代我睡覺」,非常好!!!
咁佢訓埋你個份,你就唔洗訓,你就有大把時間勒,很好!
(喂,咁我prove出黎你咁時間,你應該黎接我機,我!好!認!真!)